我是自然組的學生,對於「文學創作」僅只於形式上的作文。也因我待在自然組,從來就沒有跟任何人講過自己對文學的興趣,更何況,我的文筆並不出色。

上了大學,有一門與文學相關的通識課,一年了,我也漸漸改變。

今天是最後一堂課,老師上課時表揚兩位進步最多的同學。我,就是其中之一。當時心裡的驚訝與喜悅以及被肯定的感動,真的很開心。

老師送我一本自己的作品,在內頁簽下筆名,並註明給某某某(我的名字)。這就是傳說中的作者簽名書籍!

我下課後跟老師聊了很多,我很訝異,老師竟能從我的文字中看出我喜歡寫作。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喜歡,因為我只當作自己「不排斥」。

我想,如果沒有需要寫文章,我可能以後就不會寫了吧!如果沒有被老師規定要看作家的作品,我以後也不會在看了吧!

我以後大概不會再接觸純文學的書籍吧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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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鈺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